开学第一课丨拖拉机、电动车、自行车都开进了中学校园,体验、互动、讲解等多种形式撑起学生出行“安全伞”

来源:哈尔滨交警

2022年秋季开学以来,哈市交警部门广泛深入辖区中小学校,结合学生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制定“一校一策”的宣传方案,针对县城中农村学生常见的乘坐农用车、单人或多人骑乘自行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侧重点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9月16日,依兰交警大队分别进入依兰高级中学和第四中学,为两校37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震撼而生动的交通安全第一课,进一步提升师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为学生出行撑起“安全伞”。

拖拉机开进校园,实车体验讲安全

9月16日上午课间操时间,在依兰县高级中学,一辆拖拉机堂而皇之的摆在了操场的中心位置。“张大爷,捎我一段路呗?好,没问题!谢谢!翅膀子还是车斗,你随便坐!”学生列队观看交警阿姨、农民伯伯和学生同演的小品,生活中的场景和夸张的表演引起一阵阵哄笑。画风一转,LED屏宣传车开始播放农用车载人事故案例,伴随着学生的一片片惊呼和叹息,宣教民警结合真实事故案例,适时的讲解农用车载人的危害,告诫他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随机出行还是帮大人下地干活,都不能乘坐拖拉机、四轮子或农用三轮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还要“小手拉大手”告诉家长相关行为的危害,不可贪图一时方便铤而走险。真实的案例和生动的讲解让这些不让人省心的半大孩子深受震撼的同时,引起广泛的共鸣。

电动车、自行车,你们都怎么骑?

除了拖拉机,电动车和自行车也被交警骑进了校园。“有谁会骑吗?你们平时都怎么骑?几个人骑?”,随着警官的一个个问题,参与互动的同学不断的还原生活中的骑车场景,也完全的暴露了这种出行方式的交通安全隐患。宣教民警结合LED屏宣传车播放的常见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重点强调了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和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车的法律常识,同时深入讲解了不戴头盔和其它骑车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和事故后果,让学生们将交通安全牢记于心,确保出行安全。

小品演示、案例视频、

校园广播站、班会上大课,

多种形式加持第四中学交通安全教育

16号下午,依兰大队又来到了第四中学,按照学校的课时安排,合理的利用操场集中演示、班会课和校园广播站等多种形式,结合初中学生出行规律和出行方式存在的安全隐患等特点,通过小品演示、播放案例视频、分析交通事故案例成因及后果和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向孩子们讲解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提升同学们自我保护能力和文明交通意识。

在操场上,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学生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未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驾乘电动车和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最后,民警利用广播站和班会课等形式重点强调了学生随意横穿沿村公路、国省道,上、下学途中嬉戏打闹,你追我赶,乘坐车辆将头、手身体部位伸出窗外等交通陋习的危害性,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农用车和货运车,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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