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被判重婚罪 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

近日,安徽滁州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重婚罪案件。2017年,已婚的魏某在饭局上认识了王某,以单身身份与其相处并成为情侣,开始同居生活。

2018年,俩人生下一子,登记在魏某户籍名下,三人以一家三口的名义一直在一起生活。期间,魏某还为孩子办了满月宴、周岁宴。直至2019年,魏某真正的妻子才发现王某及孩子的存在。案发后,魏某主动投案自首,法院最终以重婚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对此,律师表示认定重婚有几个标准,一是他的第一次婚姻是登记婚姻,又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且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生活;再一个就是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若构成重婚罪,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那就属于共犯,应当按照重婚罪一起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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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重婚妻子报警 男方获刑八个月

男子隐瞒已婚事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现任妻子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现任妻子向公安机关报案,男子涉嫌重婚罪被公诉。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该案,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小伟(化名)有期徒刑八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小伟与小兰(二人均为化名)因工作原因相识并相恋,小伟对小兰声称已经与前妻办完离婚手续。2018年,小伟与小兰在老家举办了婚礼,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二人一直以夫妻名义在外生活。不久,小兰发现小伟的离婚证落款日期并非如小伟所说,而是在二人举办婚礼后才登记离婚。

庭审中,被告人小伟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认罪认罚。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伟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这三种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涉及的民刑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据人民日报调查显示,自2003年起离婚率连续15年上升,累计增长近7倍,其中出轨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婚内出轨不仅为道德所谴责,更是被法律所抵制。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虽然出轨并非法律概念,法律对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也未明确规定直接不利后果,但是法律对婚内出轨的负面评价体现在后续的因出轨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方面,情形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因此,切莫存有“出轨只违反道德不犯法”的错误观念。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出轨可能构成重婚罪呢?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法律禁止重婚并不惜动用刑罚手段打击重婚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应当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此规定,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司法实践中,第一种重婚行为较为明显,但第二种类型因较难把握更值得关注,尤其是要理解何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婚姻法第3条除了“禁止重婚”,还规定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见刑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婚姻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非同一概念,前者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属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释义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据此,区分重婚罪行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仅是偶尔、临时的姘居,既不属于重婚,也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如果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却不以夫妻关系相待,也不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山东商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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