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6名个人4个集体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奖项

       21日上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我市有6名个人和4个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泮英,市委常委、副市长姜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爱新在我市分会场参会并为我市受表彰的代表颁奖。
 

       新泰市公安局禹村派出所所长、三级警长陈奎,宁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苏康,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冯利,肥城市新城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孙欣欣,泰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利民,泰安市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一级主任科员陈来明等6人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岱岳区道朗镇党委、泰山区农业农村局、肥城市公安局、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4个集体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张涛主持讲话时指出,全市广大公务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使命责任,厚植为民情怀,登高望远、奋力争先,努力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上,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为全国全省大局贡献泰安力量、展现泰安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做好新时代公务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要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争做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 张中乾 摄影 司刚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