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100天学习民法典”
今日份邀你来学!
喜欢的话
别忘了点赞、在看、评论哟
案例
A集团将某工程发包给具有一级资质的B公司并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B公司承包后,又与具有三级资质的C公司签订了转包协议,将该工程全部转包给C公司。A集团得知后,以B公司违法转包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那么,B公司违法转包了吗?
以案说法
违法。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中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来源:人民网
顾问:程啸、杨嘉祺、孙鸿亮、李定坤
策划:倪弋、马昌、赵娜、薄晨棣、梁秋坪
设计:方红、吴佳秀、马婷
开发:杨斌
本期编辑:周洪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