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 重整案件数量逐年增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2017-2021)》和《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7-2021)》。

          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通报了2017年至2021年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系统总结了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并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民二庭庭长何学敏发布了2017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7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903件,审结(含旧存)2838件;经审查后裁定进入破产实体审理程序的案件1847件,审结(含旧存)1271件。其中,2021年受理和审结的破产申请审查案件数量较2017年分别上升 256.9%和 276%,2021年受理和审结的进入实体审理程序的破产案件数量较2017年分别上升303.8%和 858.2%,五年间,收、结案数量均呈几何级增长。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新收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29.23个月,下降至18.59个月,审理周期下降36.4%。建筑、制造、商贸服务、能源化工等产能相对过剩或资金杠杆相对较高的行业,以及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企业均有涉及。国有企业较少,主要为民营企业,并以中小型企业居多,占比达九成。

         《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2017-2021)》显示,破产拯救功能逐步发挥, 2017年以来审理的破产案件中,破产清算案件为1556件,占案件总数的84.2%;重整案件为260件,占案件总数的14.1%;和解案件共计31件,占案件总数的1.7 %。重整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泸天化、川煤集团、达州钢铁、盛马化工等一批陷入困境的知名、重点企业重获新生。

           四川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专业化审判机制、管理人队伍培育、社会化支持体系三大主线,不断提升破产审判的质效水平和功能效果,推动破产审判实践逐步发展成熟。畅通企业退出渠道,推动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一是规范破产案件立案受理。2017年以来,省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 34件。二是健全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2017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共裁定受理“执转破”案件741件,“执转破”案件逐渐成为破产案件的重要来源。三是力促“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全省筛查的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中有近1/3进入破产程序处置。四是实质化解长期未结案件。2021年,化解审理周期1年以上3年以下的破产案件210件,化解3年以上的破产案件181件,自贡、遂宁、巴中、甘孜等地3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数量已经清零。

           另外,四川法院努力挽救危困企业,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因企施策探索多种重整模式。运用出售式重整,挖掘和保留企业营运价值。运用清算式重整,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运用招商引资型重整,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二是灵活有效发挥破产和解制度优势。资阳中院审理的成安渝高速公路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资产规模近200亿元,申报债权金额近300亿元,是迄今为止国内规模最大的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该案入选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记者 康沙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