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23日,恩平市省道S276线K131+800路段进行恩平10kv嘉园线网架完善工程,由恩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2022年8月17日,该公司组织施工队进场,并采用顶管穿越的方式将线缆从地下顶管横过公路进行施工,当晚21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公路沿线地下天然气管道损坏,造成可燃气体泄漏。事件发生后,恩平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组织技术部门对地下天然气管线进行检修,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8月18日,江门、恩平两级相关部门到事发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核查,该电网线管工程施工行为涉嫌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施工行为。
8月19日,恩平市向施工单位发出责令停止违法施工行为通知书,约谈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并对该施工项目的恩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立案调查。该工程承包施工单位未提交路政施工申请,并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就擅自进行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等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据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该工程施工违法程度定量为严重。8月30日,恩平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恩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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