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纠正擅自饲养家禽家畜行为

日前,在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宣传教育下,纠正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居民的行为,还周围群众清洁环境。

8月,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延南小学西侧平房院内有人养猪,附近居民遭受臭味和猪叫声干扰。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执法人员发现,此处养了3头猪和10余只鸡,周围环境脏乱不堪,稍远处都能闻到臭味,还能听到猪打呼噜的声音。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并告知,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当事人表示,此处是自家未拆迁平房,平时闲置无人居住,闲来没事就在自家院内饲养家禽家畜,没想到会触犯相关规定。经过一番宣传教育,当事人愿意配合整改,并承诺在3日内将饲养的家畜家禽妥善处理。近日,执法队员到现场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完毕。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城区范围内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不卫生、不文明,影响邻里关系,还涉嫌违法。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文明、守法的公民。欢迎群众发现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2260000。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打造“干净、整洁、生态、有序、安全”的美丽延吉。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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