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成为我国第28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曹慕凡 岳召玺)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22年 8月26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

       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的成功获批,标志着我省正式拥有了自己的药品进口口岸,在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石家庄也成为第28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彻底结束了我省“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改变了我省进口药品借助外省口岸过关的模式,对河北省来说意义重大。

       下一步河北省将:

       一、扎实推进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抓紧开通药品进口网络备案系统,力争早日投入运营。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出台鼓励支持政策,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开展业务,支持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充分释放口岸红利。

       二、全面加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指导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持续提升进口药品检验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与石家庄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系统互联,为口岸通关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统筹提升口岸服务效能。同时加强进口药品抽检频次,为保障进口药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三、制定出台口岸高质量发展举措。各有关部门将继续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支持药品进口口岸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通关便利化措施、鼓励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入驻措施、促进临床急需药品和药物研发参比制剂进口措施等等,大力支持药品进口口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药品进口口岸作用。

       四、持续挖掘口岸潜在价值。深入研究口岸政策,加强企业需求调研,逐步拓展药品进口范围。充分发挥河北自贸区政策叠加优势,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进一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


来源: 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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