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关于取保候审,四部门发布新规: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四部门联合发布最新修订版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强化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督等。规定明确,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