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法理融合助力诚信建设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2017年,韩某累计给魏某借款4笔,合计金额10.5万元,每笔借款约定的利息各不相同。借款后,魏某向韩某出具借条4张。借款到期后,魏某一直未偿还,韩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魏某偿还借款本金10.5万元,并承担累计利息9万余元。

法官了解到魏某借款后的前两年偿还了部分利息,但之后处于失联状态。法官释法明理,说明不按时还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魏某对借款事实及利息约定均认可,韩某也愿意让利1万余元。扣除已付部分利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魏某偿还韩某借款本金10.5万元,承担利息7万余元,于2023年6月15日前全部偿还。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法官将法与理融合,不仅让当事人感受法律的温度,而且为构建诚信社会添砖加瓦,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助力平安金塔建设。 (马会霞)

责任编辑: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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