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与“罪”相连
“驾”与“家”同重
为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酒事故的发生
全力营造安全
有序的通行环境
博罗交警于近日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

9月17日晚,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柏塘镇锦绣路路段设置卡口开展“百日行动”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行动中,民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严格检查,针对酒后驾驶采取“一闻、二看、三检查”的方式。期间,一辆号牌为粤L61***小车接受检查时,车内一阵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员在家里喝了一瓶啤酒,心想喝得少不碍事,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不料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随后,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LC7***的面包车车内人头攒动,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经询问,该驾驶人与乘客是邻居,为图方便省事,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超员上路行驶,不料半路被民警查获。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客均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协调车辆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无独有偶,18日0时许,民警在柏塘镇解放南路路段开展下半夜酒醉驾重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B3***的小车在卡口前方企图调头逃避查处,被民警当场拦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在某饭店喝了些酒,欲接其朋友回家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不料在半路给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该名男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惠州交警再次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法则。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人对声、光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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