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市域地方生态保护和修复立法助力生态东营建设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 全国首个市域地方生态保护和修复立法助力生态东营建设

河海交汇的神奇、群鸟翔集的壮观、“红毯迎宾”的盛景惊艳全国。东营这幅精彩纷呈的生态画卷,既有母亲河黄河的无私馈赠,也凝聚着东营人的执着追求。

记者 刘文忠

  2022年1月1日起,《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个市域地方生态保护和修复立法,《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生态立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依法保护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精细立法,开创地方立法先河

  东营市作为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重大责任。

 记者 周广学

  为解决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立法层面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法治保障,近年来,东营市积极探索以立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在全国其他省市无相关法规可以参考的情况下,先行先试,创造性开展生态保护立法工作,率先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体系,相继出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6部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2021年,我市又启动《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体系。7部地方性法规形成了由浅入深、由单一到完整、由点及面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体系,有效保障了“一张蓝图绘到底”。

 生态优先,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条例》共七章六十二条,按照“空间的有序化——发展的生态化——生态的资源化——资源的资本化——保护治理的体系化”的内在逻辑,围绕生态空间、生态要素、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进行了系统设计。

  坚持规划与管控相结合,《条例》规定了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执行,明确了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规划调整等规范程序,同时,对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各类建设项目生态空间布局以及生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作了相应规定。

  坚持生态保护与修复优先,《条例》重点对相关政策法规相对缺失的森林资源保护进行了规定,包括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特有树种柽柳林的保护、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等。

  加强保障与监督,明确法律责任。《条例》规定了生态保护修复的保障措施和监督检查方式。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点状建设用地供给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构建了生态政绩考核、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等系统的监督体系。同时,增强刚性约束,重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破坏柽柳封育区以及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行政处罚规定。

  亮点频频,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

  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必须坚持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

赵文昌 摄

  怎样把“青山绿水”更好地转化为“金山银山”,如何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条例》创设了“点状供地”条款。2021年5月份,我市获批自然资源部首批“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点状供地”政策是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一个重要突破。《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入生态保护与修复,对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达到预期目标、集中连片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前提下,在保护与修复区域内利用一定比例的治理面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保障生态管护设施建设,发展旅游、康养、体育产业以及农林产品初加工和储存。”

  《条例》颁布后,对许多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林业是一个周期性较长的事业,条例没有颁布前心里每天都会‘敲鼓’,害怕政策会变动,现在有了条例,我们企业吃了‘定心丸’,心里踏实了,会投入更多资金去建设一些设施发展旅游、康养、农林产品加工,将促进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受益,进而反哺林业的发展。”山东润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苟水民表示。

(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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