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五个聚焦”协同发力 绘就乡村治理新画卷

 近年来,肃州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将乡村治理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有效衔接,高点站位,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有序推进乡村治理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高地提供了充足动力。

聚焦社会治理创新,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紧紧围绕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将乡村治理纳入社会治理范围,创新推行了社会治理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并于6月2日举办了社会治理创新研讨会,同步发布指标体系,标志着乡村治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按照乡镇、村、组划分一级网格15个、二级网格122个、三级网格1007个、专属网格803个,网格工作人员全部由乡镇及村组干部兼任,不断加强网格管理制度,推动落实入户巡查、隐患排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聚焦平安建设提质,全面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深入开展平安乡镇、村、家庭创建活动,平安和谐乡镇创建率达到86.7%。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了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专项整治、特殊人群管理、公共安全管控,探索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在每个乡镇都建立了心理咨询服务室,向村民提供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在乡村指导成立用水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目前,全区共培育各类社会组织306个,发展志愿者队伍187个,建成法治长廊、法律讲堂、法治教育基地等阵地40余个,有效提升了乡村社会治理水平。

聚焦“四治融合”破题,推动形成乡村共治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深入实施政治、自治、法治、德治“四治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工作格局。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一切工作党建引领、一切困难党建破题”,创新推行党建引领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了“党旗红”+“网格蓝”工作模式。二是坚持自治为基。发挥好乡镇在基层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在村级指导建立了乡贤论事、群众说事、百姓议事、妇女商事等自治组织及“小总理议事会”“居民议事厅”等一批富有特色的议事平台270余个,成为了居民自治的“连心桥”。三是坚持法治保障。不断加强法治宣传,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措施,定期开展乡村干部法治培训、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四是坚持德治为要。坚持“一村一规、一组一约、一户一训”的要求,建立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充分利用市民法治教育基地、道德讲堂、法律讲堂等平台开展德治教育,发挥乡村“五老”、乡规民约、生活礼俗的作用,有效引导群众规范行为、平息矛盾纠纷,进一步培育了社会主义道德文明新风尚。

聚焦数字赋能增效,全力打造乡村防控体系

全面落实“四巡一防”治安防控措施,大力实施“千人红袖标”工程,指导单位内部落实单位治安员,组建了单位保安员、社区综治员、乡镇联防员、网格工作人员、村组信息员、巡防志愿者等6个方面3.8万人的群防群治队伍。大力实施“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每村10路的建设标准,新建村级监控点位1220路。创新建立了社区民警+群防群治队伍“1+N联动”工作机制,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进行高密度巡逻防范,形成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治安防控格局。

聚焦源头治理防范,努力维护乡村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区级专业化诉调对接中心1个,聘请调解员11名,依托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创新打造以群众接待大厅、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警民联络室、关爱工作室、社会组织工作室“一厅五室”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实战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深入实施警网融合、司法行政并网融合、法网融合、检网融合,联合开展巡查走访、矛盾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整治等工作,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了区、乡、村三级纠纷化解组织和“1+22”责任体系,创新推行邻里调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五级联调法”,建立专业化调处中心14个,组建了调解专家库,发展调解员队伍1802人,近年来累计调处纠纷9200余件,成功化解9100余件,司法确认62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

(来源:平安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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