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作人民币图样用于直播带货 咸宁一广告公司被查处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阳春)9月22日,有商户反映,咸宁通城一农产品带货活动中出现非法印制人民币图样的行为,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和人民银行通城县支行迅速进行了现场调查。

调查发现,9月18日,通城某广告公司非法制作了140张人民币图样,其中100元面值的图样70张,50元面值的图样70张,图样长约10厘米,宽约5厘米。9月20日,通城当地某乡镇在“咸宁特产官方馆首播仪式暨联农带农专场直播活动”中使用了该图样。9月22日,调查组现场取证后,全部收回了140张图样,并删除了电脑存储的设计底稿模板。

9月23日,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对该涉事广告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立案。9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对该广告公司制作人民币图样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对于上述违法者,中国人民银行将按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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