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鄯善县鲁克沁镇的哈密瓜进入销售旺季。鄯善县人民法院积极组建服务队助力当地秋收生产,让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直通市场和地头,切实维护采购客商和瓜农的合法权益。
9月20日下午,鄯善县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艾尔肯·帕塔尔带领该院鲁克沁人民法庭庭长吾拉音·司马义等4名干警到辖区各交易市场、哈密瓜田实地走访,送服务上门。
在交易市场和哈密瓜田,服务队对销售过程中客商、瓜农之间易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提示相关法律风险。
17时许,服务队来到鲁克沁镇阔纳夏村田某家瓜田,恰巧遇到田某和收购商张某发生争执。
“今年7月,我与田某签订了500吨哈密瓜的预售合同,支付了定金。可现在我收到的哈密瓜数量比当初预订的少得多,这下我的运输成本就增加了呀!”看到法官来了,张某着急地说。
艾尔肯当即在地头坐下,组织双方调解。
“今年我种的哈密瓜产量不高,我不是故意不卖的。”田某道出原因。
成熟的哈密瓜不等人,收购商再寻其他瓜农补货费时耗力,瓜农的瓜不及时销售也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如何维护双方利益?
艾尔肯提出“各让一步”的调解方案,给两人讲法理、讲合作、讲诚信、讲和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将田某的哈密瓜全部收购,田某退还张某一部分定金。
据了解,自进入农产品收获季节以来,鄯善县法院积极通过送法上门、优化司法举措、巡回审判等方式服务农业生产。6月至9月,该院开展送法上门服务6次,调解涉农纠纷24起。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朱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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