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借朋友摩托车在地下车库练习,不慎撞坏400万宾利, 律师:需承担全责

【来源:九派新闻】

9月26日,一条关于豪车宾利被撞的新闻成为了热点话题。杭州一男子在小区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不慎撞上一台价值400万元的宾利汽车,导致宾利的车门被撞出一个洞。

根据1818黄金眼报道,宾利车主赵女士曾就车辆受损问题进行咨询。根据聊天记录显示,她收到回复,光是维修费用,就需要大约三四十万元。考虑到车辆因受损导致的贬值,实际亏损更多。她表示,自己买车后没怎么开,因此没有及时办理保险。

对于赔偿,骑摩托车的肇事男子称,撞宾利的摩托车是从朋友处借的,自己并非故意,最多只能承担2万元的赔偿。并且,他觉得摩托车的实际车主不愿意承担责任,“现在摩托车坏了,他还找我赔。”

赵女士提出,小区地下车库现已经变成摩托车和滑板车的娱乐场所,对于这种情形,物业应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因此,对于宾利被撞的事实,物业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物业经理则回应称,建议以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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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利汽车。官网宣传图

九派新闻了解到,该宾利车停放小区为杭州市的海威天地小区。一名负责销售的房地产工作人员透露,该小区仅剩45平方米的公寓出售,价格大约在200万至300万之间。

目前,小区的停车位也在售卖,均位于负一楼,单个普通车位价格在22万左右,最贵的无障碍车位则需30万元。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摩托车使用者应当负责,根据事故认定书,其要承担全责。

至于摩托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蓝天彬律师表示,要看是否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如果属于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实际车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

如果摩托车主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借车人和有过错的车主来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侵权人追偿。

如果还购买了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商业险再予以理赔。

如果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摩托车主和借车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至于物业是否承担责任,蓝天彬律师认为,这需要看物业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大小。实践中物业作为场地管理方,即使有过错,承担的比例也是比较小的。

九派新闻记者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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