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擅养家禽扰邻里 城管快速处置解民忧

近日,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延南小学西侧平房院内有人养了3头猪,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环境,尤其天热味道大且难闻,导致附近居民大热天都不敢开窗,苦不堪言。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结果发现此处不仅养了3头猪,还养了十几只鸡。周围环境脏乱不堪,稍远处都能闻到臭味,还能听到猪的呼噜噜的“问候声”。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并告知: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猪和鸡作为家畜家禽,显然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当事人表示此处是自家未拆迁平房,平时闲置无人居住,他闲来没事就在自家院内饲养了几头猪和十几只鸡,没想到会触犯相关规定。经过一番沟通宣传教育,当事人愿意配合整改,并承诺在3日内将饲养的家畜家禽妥善处理。


3日后,执法队员至现场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完毕,将猪和鸡全部挪走妥善安置。在城区范围内擅自饲养家禽的行为不仅不卫生、不文明、影响邻里关系,还涉嫌违法。在此,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以此为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一个文明、守法公民。 


下一步,延吉市城管局将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2260000进行反映,齐抓共管,为共同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生态、有序、安全”美丽延吉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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