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全国119
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拟对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拟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2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店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前进街道银华社区居委会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2人)
丁存琴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道雁岭社区党支部书记
丁丽娟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阳光骄子社区党委书记
即日起至29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电话:0951-5057646
来信来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邮政编码: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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