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美陶然亭店销售韭菜农药残留超标被罚

  中新经纬9月26日电 北京市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陶然亭店(下称“北京物美陶然亭店”)销售“韭菜”农药(毒死蜱、甲拌磷)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9.8元。

  截图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3月16日北京物美陶然亭店从产地为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南山镇芒海村,生产者为吴**处购进上述批次“韭菜”,并在其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6幢地上一层、二层的经营场所销售。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7日对北京物美陶然亭店销售的前述“韭菜”进行监督抽检。经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北京物美陶然亭店销售的前述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16日的“韭菜”农药(毒死蜱、甲拌磷)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NO:CJ10YP22032783T1)。

  北京物美陶然亭店以每袋4.99元的价格售出前述抽检不合格的“韭菜”20袋。北京物美陶然亭店用于销售的前述20袋“韭菜”货值金额共计99.8元,不足一万元。其销售前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20袋,获违法所得99.8元,无专用工用具。

  北京物美陶然亭店建立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但未向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台帐,未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

  前述涉案产品产地为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南山镇芒海村,生产者为吴**,不属于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管辖范围。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6月10日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湛江市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9.8元。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北京物美陶然亭店成立于2012年1月,负责人为胡炜,总公司为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

  物美官网显示,张文中1994年创办的物美集团旗下拥有“物美”“美廉美”“麦德龙”“百安居”“新华百货”等知名品牌,在全国拥有超过2000家多业态门店,年销售规模逾1100亿元。(中新经纬APP)

关注中新经纬(jwview)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精英的财经资讯。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