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我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赛道赶超”“严考树旗”三个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市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市作表率、在全省争先进、整体上台阶。
在实施“玉变先锋”行动中,我市建立“晾晒”机制,搭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平台,市直各单位推选业务骨干参加“玉变先锋”行动“中层讲政策”活动,通过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建议,引导机关干部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政策、钻研业务、积极履职、大胆实践,争当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标兵,推动广大机关干部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开设《玉变先锋 中层讲政策》栏目,解析相关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乡村振兴局巩固振兴科——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群众产业增收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体现了金融政策精准帮扶的特点,在促进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经营,实现稳定脱贫增收方面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近日,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巩固振兴科负责人董海翔告诉记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脱贫人口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如何理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这一金融政策?申请该贷款的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董海翔作了详细解答。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是一项针对性较强的产业金融帮扶政策。”董海翔介绍,对贷款用于产业发展的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可提供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年全额贴息;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给予追加5万元免担保的贷款支持。截至8月10日,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余额38556.84万元,受益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8174户。
董海翔补充说:“申请该贷款的人员必须是脱贫户或‘三类’监测对象,且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此外,申请该贷款还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需有贷款意愿、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该贷款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董海翔说。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李丹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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