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 (街道) 、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管理的通知》 ( 国办发〔2022〕2 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 号 )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管理的通知》  ( 昆政办〔2022〕49 号 ) 精神,做好我县全  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宜  良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 年版) 》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清单实施许可

《宜良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2022 年版) 》公布后,各级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 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 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 中介服务、审 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 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 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 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 需求。

二、做好清单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切实加 强统筹协调。县政务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 和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 (系统) 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 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要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 号 ) 规定,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 完善事项实施规范,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严 格实施行政许可,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 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做好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宜良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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