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代儿女签婚介服务合同?无效!消委会专门发提示

近日

福州市消委会发布婚介服务消费提示

提醒消费者高收费不等于好姻缘

注意订好婚介服务合同

母亲代签婚介服务合同

引发消费纠纷

2021年11月,林女士(母亲)找到福州一家婚介服务有限公司,以陈小姐(女儿)的名义签订了婚介服务合同,约定了婚介服务项目,共缴费33888元。

签订合同时陈小姐并不知情,随着合同约定时限临近,由于无法说服陈小姐同意并履行合同,致使婚介服务无法继续开展,林女士遂向婚介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退回款项,双方因退回金额争议导致纠纷。林女士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

婚介公司存在过失

且故意隐瞒相关事实

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婚介公司提供的婚介服务是基于征婚者需求,带有明显的个人属性,理应与征婚者签订合同。

该婚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林女士系代女儿陈小姐签订合同,并非合同主体,后续应当履行与陈小姐确认的程序,但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履行相关程序。

在婚介过程中,婚介公司工作人员按照林女士的要求,以林女士的朋友身份与陈小姐进行微信聊天并介绍男生,说明该婚介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在签订婚介服务合同方面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过失,并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向陈小姐故意隐瞒相关事实的情形。

此外,签订的婚介服务合同存在服务费不退、到期合同终止等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减免经营者责任,对消费者显失公平。

鉴于陈小姐表示不予追认林女士与婚介公司签订的合同,林女士以陈小姐名义与婚介公司签订的婚介服务合同应属无效合同。经调解,林女士承担6000元的服务费用,婚介公司退回剩余款项计27888元。

福州市消委会提示

谨慎选择、查看合同要仔细

① 高收费不等于好爱情。消费者要树立健康、乐观、理性的婚恋观念,在与婚介机构接触的过程中,保持清醒认识,避免被他人“洗脑”后产生自卑与恐惧心理,着了“套路”。

② 父母心急勿越权。应多和子女交流沟通,切勿越权代办,甚至隐瞒事实,以致引发纠纷。

③ 选择信誉好的婚介。选择婚介公司时应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的婚介公司,多了解其口碑及信誉。

④ 订好服务合同。签订服务合同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服务价款或者费用、风险警示、退出机制、售后服等条款要做详细约定,如有需要,可以协商增补条款。

⑤ 保护个人信息。可通过单设条款约定经营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责任和保护不利后果。

⑥ 及时留存证据。注意留存婚介活动过程微信、电话、邮件等的相关证据。

⑦ 远离涉外婚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张文章

编辑/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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