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爱”党建模式 助力养老服务事业|榆林市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发展纪实

榆林市榆阳区老年护理院是经榆阳区民政局批准,于2016年成立的集医、养、康、护、学为一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床位700张,现有职工710人,其中养老护理型床位300张,养老护理员310名。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帮政府分忧、替儿女尽孝、为老人解难”为宗旨,曾于2016年荣获“全国第二届‘敬老文明号’”、荣获“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2018年荣获“陕西省五星级党组织”“陕西省‘微孝百分’机构”“全国养老护理榜样人物”;2019年荣获“第二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陕西省第三届‘敬老文明号’”,确定为“陕西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试点机构”;2020年荣获“陕西省五星级养老机构”“榆林市孝亲敬老先进单位”,确定为“陕西省第二批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2021年荣获“国家级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单位”,养老护理团队荣获“榆林好人楷模”称号,现正申报陕西省“三秦楷模”称号。

“医养结合、集中供(托)养”

解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老难题

2022年9月,陕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艾向东理事长在榆林高新医院院长李源等人的陪同下,参观了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听取了养老院发展状况及各项服务开展情况,与在院老人进行了交流,详细询问康复效果。艾向东理事长对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在养老护理、康复理疗方面的特色服务给予充分肯定。一行人还调研了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党建工作,并对今后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

2016年护理院与榆阳区民政局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养结合·集中供(托)养”的兜底扶贫试点工作,将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户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障、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如:特困人员尹买旺在一次煤矿事故中造成高位截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十几年来其生活一直由鱼河峁镇政府雇人照料,自2016年11月入住老年护理院以来,通过护理人员精心照料和康复理疗,现可以完全坐起,依靠轮椅自主行动,以他为案例拍摄的微电影《暖阳》感动了社会大众。护理院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央电视台和省市各大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医养结合 集中供(托)养”模式已为300多名“有饭吃不到嘴里、有衣穿不到身上、有钱花不到手上”的特困人员建起了“新家”,重启了温馨的生活。目前向全市12个县区推广,已有15个养老机构实行该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帮助政府破解了脱贫难题,同时打通了脱贫攻坚道路上的最后一公里。

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养老护理团队全面承担起为特困人员医疗康复和生活照料的双重职责。经过多年来的辛勤奋斗,涌现出一批“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全国养老护理榜样人物”“陕西省养老机构优秀模范院长”“陕西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一等奖”等优秀管理者及养老护理员。

“养医结合”为失能半失能社会老年人排忧解难

老年护理院为社会养老老人设计了“医疗”和“养老”随时切换管理模式,实现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有效融合。入住老人往往患有慢性病或常发、易发疾病,对医疗服务高度依赖。护理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在不换房间不变换床位的情况下,随时可由“养老”模式转入“医疗”模式,即可完成所有的检查诊断及打针输液等医疗流程,医保报销服务自动跟进,打通了医养“绿色通道”,充分体现了“养医结合”的优越性,累计服务5690人次,帮助2125个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

机构养老服务的延伸

让更多老年人感受便利服务

护理院将“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以“医养结合”模式为核心,融合“明珠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崇文路学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榆林爱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居家上门服务,使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助医、助餐、助浴、助洁等个性化服务,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机构、居家、社区三位一体养老模式”带来的大便利,全方位的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为社会培养优秀养老护理人才

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在做好养老工作的基础上,承担了全省生活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他们将培训基地建设在护理院内,充分利用护理院的培训资源,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实践技能为主导的培训理念,安排学员“现场看、动手学”,使学员们更深层次地掌握了养老护理服务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已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22期,向全省输出优秀养老护理人才5600多名,为当地培养“留得住、用的上”的养老护理人才。2019年被陕西省民政厅确定为陕西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2021年被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为榆林市职业技能评价中心。

近年来,榆阳区老年护理院积极为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全市养老服务方案、榆林康养基地建设方案、全市养老服务业标准的制定。于2020年确定为“陕西省第二批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国家级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及省市区有关养老政策,在各级党委政府、民政部门直接领导下,榆阳区老年护理院按照“医养康养”相结合,居家机构同发展的思路,围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老年人开展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乐、助行等居家养老服务。提高连锁化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托管榆林市佳县中心敬老院、榆林市子洲县幸福院,全方位从满足健康保障的“老有所医”,到满足老年人生理需求的“老有所养”,再到满足价值归属的“老有所乐”,真正实现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曹元伟 编辑 田佳琦 审核 张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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