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这些新规落地!一文了解→

私家车车检周期有调整、道路交通标志“上新”、电子烟监管全面施行、江苏将为古树名木建立数据库……10月起,一批新规即将落地,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起关注一下。

多地启动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

10月1日起,全国多个省市将逐步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今年年底前,在试点地区实现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在现居住地就近办理。

2021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在京津冀、长三角、闽赣、粤湘、川渝黔等区域内开展这项试点工作。上述各试点地区在本地确定一个城市作为试点单位,与试点片区内其他试点单位开展区域内“跨省通办”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私家车、摩托车车检周期有调整

从10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道路交通标志“上新”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今年10月1日起“上新”,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

自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水果味电子烟被禁止

10月1日将是《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生效和电子烟监管全面施行的日期。这意味着,从10月1日起,电子烟市场参与者需持证经营,需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和备案。水果等调味电子烟被禁止,只允许出现以烟草味主调的混合型口味烟弹。开放式电子烟、不含尼古丁电子烟也将下架禁售,烟具应有儿童锁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江苏为古树名木建立数据库

《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将从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管理规定明确,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及以上的树木。其中,树龄300年及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100年及以上不满300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名木指稀有、珍贵树木以及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新规明确要建立古树名木数据库,一树一档,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古树名木迁移后20年内不得再次迁移。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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