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集中宣贯月启动!

《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氛围,9月28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员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内蒙古草原禁毒志愿者联合会、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学法敬法守法 识毒防毒拒毒”《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集中宣贯月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禁毒主题广场举行。

​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张子军出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内蒙古草原禁毒志愿者联合会,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驻呼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张子军指出,《条例》的正式实施,是内蒙古禁毒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填补了内蒙古禁毒工作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新时代内蒙古禁毒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快车道。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事关民族兴衰的禁毒人民战争,凝聚全社会参与禁毒的磅礴力量,实现禁毒工作的新业绩、新突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禁毒知识互动问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市民进行《条例》和识毒防毒拒毒宣传。

供稿单位:公安厅禁毒总队 摄影:韩斌  张昊

编 辑:杨娜娜

校 对:魏汉中  苏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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