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排查特殊食品分装销售行为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部署,日前,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围绕“三个方面”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涉嫌违法分装销售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涉嫌违法分装销售特殊食品行为排查工作的函》的安排,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第一时间进行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具体任务和相关要求。要求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人力对辖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医疗机构、月子中心等开展排查。重点排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分装并以“试用装”“小包装”等方式的销售情况。

为确保工作实效,将专项排查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及提示牌;是否存在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或药品混合销售情况;经营场所及其周边是否存在发放、张贴、悬挂虚假宣传资料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情况;商品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标签、说明书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批准文号等。

此次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排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1134家,其中保健食品经营单位89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205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33家,发现35家经营单位存在专区牌不规范,标签标识不规范、和普通商品混放销售等问题并进行现场整改,暂未发现对特殊食品进行分装并以“试用装”“小包装”等方式销售情况。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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