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营商行】经区法院建立全省首个涉韩纠纷诉调机制

“如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或签订合同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后,消极处理,未及时行使撤销权的,则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履行。”

近日,威海经区法院商事审判团队法官杨昕来到辖区一家韩资企业威海昌星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法治宣讲,并针对履行合同、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结合自身审判实践,与韩方企业负责人在现场进行了问答式的“一对一”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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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是威海经区法院开展“经智营商,有法护航”活动以来,第一次到韩国企业进行的法治宣讲,也是经区法院落实与经区商务局、中国韩国商会威海办事处(韩人会)、山东大祝律师事务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韩国人(企业)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题中之义。

近年来,威海经区全面实施开放活区和深耕日韩战略,深入推进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核心区建设,对韩经贸交流日益频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韩资企业入驻,并逐渐成为韩国人在威海乃至山东投资、经商、居住最为集中的区域。

为积极适应全区外向型市场新环境,满足韩资企业、韩国侨民对优质高效法治服务的需求,推动辖区涉韩国人(企业)民商事纠纷得到及时、公正、高效办理,今年9月,威海经区法院牵头拟订了《意见》,从工作联络沟通、收案信息通报、涉外合作送达、案件诉调对接、案件信息反馈、中韩法律服务等方面,就涉韩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做出了规定。

《意见》明确,威海经区法院受理的涉韩国人(企业)民、商事纠纷,可以委托“韩人会”向在中国境内,或远在韩国国内的韩国人(企业)转交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发挥“韩人会”联系纽带作用,全面提升法院涉韩案件的送达成功率,缩短案件的送达周期。

此外,“韩人会”可以选派具有较高声望的韩国人士到威海经区法院,与法官同步开展涉韩纠纷调解工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均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真正打通涉韩案件中的域外送达、调解、翻译、法律适用等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

为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意见》还建立了交流共享机制,威海经区法院将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向经区商务局、“韩人会”反馈涉韩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对韩方当事人反馈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由“韩人会”与威海经区法院、商务局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目前,威海经区法院已通过“韩人会”,到韩国侨民聚居的社区,就侨民们关心的签证过期、危险驾驶、涉毒犯罪等问题进行普法,受到侨民的热烈欢迎。

另外,威海经区法院、商务局将定期举办“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韩资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防控法律风险的能力,让企业未来在威海经区这片热土上继续依法经营,持续发展壮大,更有底气,也更有信心。威海昌星电子有限公司则是“送法进企业”的第一站。

下一步,威海经区法院与经区商务局、中国韩国商会威海办事处(韩人会)、山东大祝律师事务所将不断深化联动协作,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共同做好涉韩纠纷处置中的送达、调解和审判等工作,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对辖区韩资企业、侨民司法服务和合法权益保护,全力打造宜商宜居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来源:威海经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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