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新垛:村企联建新能源产业 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中宏网江苏9月29日电 “新垛镇位于兴化市东北角,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资源匮乏,对照‘8420’目标任务,有些村经营性收入要达100万元、200万元,压力还是很大的,一直以来我们也在探索解决路径。”江苏省兴化市新垛镇党委书记朱丹薇介绍,为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垛镇积极推进屋顶资源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利用企业闲置的屋顶资源,村企联建光伏发电,以企带村、以企促村。“相信这次我们能够化压力为动力,扎实推进项目,用心解决问题。”

  据悉,新垛镇党委、政府曾多次召开专题会,就如何提高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进行讨论,最终决定由丰乐村利用宝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港西村利用嘉惠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张高和徐高两个村联合利用江苏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屋顶资源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镇党委、政府多方咨询行业专家意见,了解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前景、环保水平、经济效益。经专家测算,该项目具备零排放、无污染、投资周期短、增收见效快等特点,能够有效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镇党委、政府邀请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相关专家到现场考察、调研。根据企业的屋顶面积、变压器容量、白天用电量等情况,丰乐、港西、张高、徐高四个村每个村都可投资建设一个200K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万元/村,建成后200KW光伏电站平均每天发电量600度(1000W保守估计每天可发3度电),全年可发电能21.9万/千瓦时;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协商电价与合作企业结算,即:0.72元*21.9万度*70%+0.39*21.9万度*30%=13.6万元/年,年投资收益率约13%;村集体每年可获得13.6万元收入。

  项目总体思路为在合作企业宝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嘉惠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江苏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屋顶上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系统,采取与企业协商电价的方式向企业输送电能。合作企业生产用电需求量大,双方已签订光伏电站售电合同,由企业全额消纳电站所发电能。

  据新垛镇分管负责人汪洋介绍,如果光伏发电项目仅靠国家电网销售电能获取收益,项目收益较低,年收益只有6%左右。通过与“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进行有效衔接,为发电项目和用电企业牵线搭桥,项目年收益可达13.6%,既让合作企业享有更丰厚的利润,又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真正实现村企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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