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检察能动履职 筑牢洪泽湖生态保护司法绿坝

 近年来,洪泽检察加快推动检察工作与区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贯彻落实“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部署要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格+网格”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领导班子包片、检察干警包网”要求,聚焦洪泽湖生态保护重点,组建以涉湖环资办案团队为主力军的湖区检格员。

检格员立足司法办案同时强化溯源治理,充分发挥下沉一线优势,深入调研涉案渔民情况,创新提出“以劳代偿”“以工代偿”公益修复方案。针对检格员办案中发现洪泽湖“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生态保护难题,牵头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凝聚沿湖2市6地检察机关保护洪泽湖生态司法合力。

湖区检格员坚持定期到渔民集中点、水政大队等地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收集涉湖问题线索。针对洪泽湖湖岸线非法占用、渔船拆解废弃建筑垃圾堆积、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收集举报线索18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

针对非法捕捞案件中存在的困难渔民群体问题,主动释放司法善意,创新提出“以劳代偿”公益修复方案,让非法捕捞案件涉案人员参加湖区环境整治、湖区巡逻、增殖放流等活动,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修复受损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了积极配合洪泽湖渔民退捕相关工作,湖区检格员建立非法捕捞不起诉困难渔民档案17户,每年定期进行回访,并联合当地政府帮助解决就业8人,谨防因“贫”返捕现象发生。

广泛调动多方主体和社会资源力量参与,推动溯源治理。联合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实现全区公益损害赔偿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检格员扎实做好湖区基层普法宣传,联合法院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案发地开庭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渔民现场旁听庭审20次。结合“263” 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湖区学校等开展“3.22世界水日—保护母亲湖”等普法专场教育43场,有效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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