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定西市岷县在18个乡镇成立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推行“防、救、宣”一体化工作,有效填补了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空白”,全力打造消防工作“共管共治”新路子。

紧紧依靠政府,推动工作落实。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工作要求,岷县大队积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横向对比找差距,纵向对比谋发展。争取经多次沟通协调,形成各乡镇消防监督所建设方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各乡镇成立消防监督管理所的通知》,要求组建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整合各方力量,完善机构设置。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设置办公室、值班室等独立办公场所,明确制度职责和组织机构。所长由各乡(镇)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所长由具体承办消防工作的在编干部担任(消防专干),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本乡镇大、中、小专职网格员及辖区公安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监督执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督促网格员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帮扶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等。



统筹网格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队借助“甘肃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将消防网格化工作纳入各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职责范畴,构建了18个大网格、196个中网格、220个小网格,实现“一格一员”管理。借力乡镇网格员,采取现场指导方式,强化乡镇各与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工作的协调配合。制定各部门职责分工、隐患排查督改流程、监管平台建设标准,推动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

下一步,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充分整合乡(镇)政府、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力量,发挥好监督执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与培训作用,切实织密基层火灾防控网络,全力推动农村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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