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我市召开第七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启动2023年常德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常德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育智主持会议。

我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本次拟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共100名。评选范围为2018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特别是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和疫情防控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常德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常德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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