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经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30日起,按照“市级统筹指挥、县(区)属地负责、分期分批、分区分类、错时错峰、一校一策”的原则,安全有序组织复学复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稳妥推进复学复课
按照《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严格落实县(区)属地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在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城区、县城和乡村学校分期分批、分区分类、错时错峰、安全有序复学复课,符合条件的乡镇六年级10月30日先行复学复课,符合条件的县小学和城区小学六年级以及符合条件的九年级、高三年级陆续复学复课,其他年级由县(区)视情确定复学复课时间,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待安全评估达标后再复学复课。
二
复学复课条件
各级各类学校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学复课:
(一)措施部署到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级成立县乡复学复课工作专班,履行政府、部门、学校疫情防控责任,综合研判辖区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本地本校开学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评估。
(二)人员组织到位。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师生员工返校前连续7天健康监测档案,在区外师生员工需提前7天返藏,并提前3天在藏易通报备。复学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区外低风险区(7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和区内跨市返校师生员工落实出发地和目的地防疫要求后,由县(区)负责开展返校前“7天7检”核酸检测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返校;师生员工病愈或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结果阴性后由县(区)负责开展返校前“7天7检”核酸检测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返校,返校时提供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加强师生员工转运工作,村、乡、县之间的师生员工转运工作由各县(区)统筹安排,做好转运期间交通安全、车辆消毒、人员防护、专人跟车等各项工作,全程采取“点对点”闭环管理。
(三)场所消杀到位。对复学复课涉及的所有场所、场所中的环境和物体表面进行全面规范彻底终末消杀,做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监测,由疾控部门开展监测,并出具环境检测报告。
(四)设施完善到位。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隔离观察室、师生员工体温检测点、废弃口罩回收点和垃圾桶。
(五)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口罩(幼儿园必须使用幼儿口罩)、消毒酒精、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科学规范使用。
(六)制度落实到位。制定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通风制度、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明确各环节负责人、报送途径、流程等,确保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
(七)应急预案到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包括舆情处置、矛盾化解、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复学复课前,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学校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八)安全保障到位。复学复课前,对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饮用水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领域进行排查整治,对校内设施设备进行提前检修,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厕所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确保复学复课后学校各项工作和后勤保障到位。
(九)安全评估到位。建立健全安全评估机制,推动人、物、环境同防,教育、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疾控等部门开展辖区学校复学情况评估工作,对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十)教育教学安排到位。制定复学复课后教学工作方案,明确教学进度, 教材、教具等教学用品按规定、按需求准备到位;将学生心理疏导、情绪管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纳入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
三
复学复课审批
(一)开展自查。各级各类学校对照以上“十个到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主体责任。
(二)提交申请。自查自评后,向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自查情况报告。
(三)审核审批。各级各类学校由属地教育、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疾控等部门进行实地评估,属地疫情防控办审批,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办备案复审,市疫情防控办审批通过后方可复学复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
强化常态化防控
(一)强化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扫一测三查”(扫场所码,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健康管理,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措施,做到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强化闭环管理。复学复课后,原则上师生员工全部在校内居住,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确保安全有序不留缝隙;来访人员需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离开校园,因生病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学校的,须履行审批手续,问明去向,跟踪离校后的行程和健康状况,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强化人员防控。扎实开展复学复课前师生员工“7天7检”核酸检测和复学复课后三天“3天3检”核酸检测工作,后期每天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抽检,抽检不少于30%;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四)强化健康教育。及时开展健康教育,将新冠肺炎和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教育学生学习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掌握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和技能。
(五)强化应急处置。复学复课后,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学校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若师生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校内传染控制和管理、开展快速全面流调和疫情分析研判,及时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措施。
五
加强督导检查
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县(区)属地责任,统筹安排辖区复学复课工作;相关行业部门对辖区学校复学复课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学校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对违反防疫规定、造成传播隐患的暂停线下教学,并依法依规从严快速处置。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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