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570余万元!郑礼顺案开庭审理

10月27日,安远县人民法院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法庭通过“云视讯”方式一审开庭审理赣州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原主席郑礼顺涉嫌受贿罪一案。

赣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等50余人旁听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释法。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礼顺担任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派监事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股权转让、项目承建、工程款结算、项目临时用地、外墙材料供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特定关系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7.583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郑礼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今天在法院参加了庭审旁听活动,感触颇深、令人痛心。我们一定要从这起案例中吸取教训,今后要进一步聚焦项目建设主责主业,紧盯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管理、项目监管等各项关键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坚决做好国资保值增值的监管人。”赣州城投工程管理公司总经理闭文焕说道。

“旁听了郑礼顺案庭审,我从心灵深处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教育。作为一名国资系统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坚定的党性和清醒的头脑,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敢于说‘不’,坚守第一道防线,做到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忠诚干净履职,坚决为服务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作出更多国资国企贡献。”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宋英旁听庭审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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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政读

编辑:王静仪

复审:冯星星

审签: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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