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依法处罚!

不按时做核酸

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

依法处罚!!!

东港区公安分局查处13起未履行防疫有关规定案件

2022年10月22日,秦楼派出所民警在大学城夜市检查中发现:张某、宋某、柳某鹏3人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中宋某超16天未做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三人均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4日,秦楼派出所民警在大学城夜市检查中发现:杜某楼、姜某二人均超10天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二人均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6日,秦楼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居民赵某磊超7天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赵某磊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4日,南湖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居民周某、张某奎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中周某超7天未进行核酸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二人均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1日,昭阳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宋某某超30天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宋某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3日,昭阳路派出所民警在出警中发现:辖区尚某某超7天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尚某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6日,昭阳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许某某超8天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许某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9日,泰安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卡*亚民宿”、“五*零民宿”未按规定查验进入人员“场所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上述两家场所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7日,泰安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严*台球厅”未按规定查验进入人员“场所码”,并且两名员工李某、贺某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上台球厅负责人、李某、贺某三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8日,日照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悦*酒店未按规定对入住人员进行报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场所责任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5日,秦楼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君*理疗店”、“兰*凤鸣足浴店”未按规定查验进入人员“场所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上述两家场所责任人分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8日,日照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5*全网通店”未按规定查验进入人员“场所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场所责任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4日,日照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上*吃饭饭店”未按规定查验进入人员“场所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场所责任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山海天公安分局查处1起未履行防疫有关规定案件

2022年10月26日,山海天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未履行防疫有关规定案件,对两名违法嫌疑人和一家物业管理单位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10月26日,马某某、孙某某解除居家隔离后被依法传唤至山海天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马某某、孙某某两人于10月15日从北京返回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某公寓后,未按规定向当地社区报备行程,未按规定落实“五天三检”防疫要求。

同时,发现该公寓物业单位岚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日照市人民政府、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决定,未按规定对进出公寓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和行程码查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马某某、孙某某以及岚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莒县融媒 综合直播日照、东港警民e家、山海天公安)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