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党建引领“益起来” 公益诉讼践“初心”

近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盐城市大丰区林场依托“湿地生态植被修复基地”,开展主题为“党旗红+检察蓝+生态绿”生态修复活动。

盐城市大丰区湿地生态植被修复基地成立于2022年4月,是由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建立,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保护综合展示平台,位于区林场南场,占地2000余亩,毗邻麋鹿自然保护区。该基地建立旨在加大生态资源的公益保护力度,督促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在基地内通过劳务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

本次活动由区检察院第四党支部与公益诉讼部门共同策划,邀请了“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加,区林场全程提供现场专业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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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委殷武华就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机制、部门职责、工作成效作了介绍;区林场副场长印荣华、区检察院第四党支部书记殷楠就林场的地形地貌、基地的发展情况、公益诉讼融党建等工作发言。参与者自愿认领养护树木,在林场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苗木培土、施肥、剪枝、扶正等抚育工作。同时,区检察院无人机专业操作人员进行航拍取证展示。活动最后,全体人员共同参观了区林场植物园。

此次活动系区检察院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入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参观展示、公益劳动等形式,充分展现了党群同心、携手共建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效应。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以“党建领航、业务领先”为指引,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耕细作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保护,持续助力美丽大丰生态建设。

来源:盐城大丰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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