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上,西安中院法官作主旨发言!

“各位领导、同事及德国的法官同仁们,大家下午好,我是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刘溪,非常荣幸参加第十四届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今天就关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的相关问题与大家做交流讨论......”

10月27日,第十四届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开幕,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民博士和德国联邦司法部国际法律合作处中国事务负责人伊安尼先生致开幕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刘溪通过在线会议方式参加了研讨会并做主旨发言。

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合作机构从 2008年开始,连续举办14届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500余位中德法官先后参加研讨,为中德法官建立了交流平台,中德司法界同仁们借此碰撞思想、交流智慧、增进友谊,受到两国法官的广泛好评。本届交流研讨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以视频(线上)方式举办,前期筹备中,北京市、海南省、陕西省等六省市各推荐2名从事青少年犯罪审判的法官就会议主题拟写了发言稿、申报发言。最终,经国家法官学院审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刘溪从12位法官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中德青少年刑事审判”议题的主旨发言人。

刘溪在主旨发言中,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规定、少年法庭设置及职责、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对“罪错”少年采取的措施等相关问题做了讲解,同时具体介绍了西安中院在审判实践中的做法和取得的社会效果,对重点问题用案例说明,整个主旨发言清晰明确、重点突出,得到了研讨会主持人的高度赞扬。互动交流环节中,德国法官们纷纷表示对刘溪法官的报告很感兴趣,针对该报告中涉及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论、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法庭教育制度实施细节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刘溪法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德国法官表示通过刘溪法官的报告和解答,对中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许多相关问题有了一定了解,收益良多。

刘溪所作的主旨发言,以西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实践经验为依托,展现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立足实践、深耕专业的风采。近年来,西安中院少年庭坚持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本职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总结、完善未成年人审判规则和审判经验,积极参与各类调研研讨活动,主动为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青少年权益保护政策建言献策,同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西安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西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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