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记者从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酒泉市从10月25日起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效力。

据了解,酒泉市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通过“甘快办”APP、“道运通”APP、“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等申领,解决了传统证照需提交纸质照片、线下传递效率低等问题,提高了办证效率。

申领激活电子证照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认定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信息将在电子证照上一并展现,原有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在办理补证、换证等业务时,将同步生成相应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通过“跨省通办”等网上业务将实现“一次都不用跑”,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证件申领、诚信考核、跨省查验等便捷度。(酒泉融媒记者周爱玲 通讯员魏 婕 马 敏)

责任编辑:王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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