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小区绊倒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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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在小区绊倒受伤谁担责

  阿克苏市民杨女士:我们小区是老旧小区,车位紧张。业主宋先生在他家单元门口自行圈定一块空地作为自己的停车位,还拉起了一条铁链。我家孩子和小伙伴玩耍时被铁链绊倒,导致门牙损伤,治疗费用花了5000多元。请问宋先生和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首先很遗憾孩子摔倒受伤。根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你和宋先生及物业公司均有责任。

  宋先生私自在公共场所设置停车设施,如果不能证明其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对孩子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依法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在其管理的公共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督促宋先生拆除违规设置的铁链,未尽到合理的管理、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孩子的人身损害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宋先生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并不必然导致孩子受伤。孩子应当知道跨越铁链存在被绊倒的可能,但仍采取助跑跳跃等危险动作,这是造成孩子受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有义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且要对孩子尽到监护责任。孩子跨越铁链被绊倒这件事上你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存在一定过错,因此你也应当自行承担一定比例的医药费。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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