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31日
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0月30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9例(广州232例,深圳21例,汕头2例,佛山19例,韶关2例,梅州12例,江门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68例(广州295例,深圳9例,佛山80例,韶关2例,梅州76例,东莞3例,江门2例,清远1例);另有2例本土无症状转确诊病例(汕头1例,韶关1例)。
疫情当前,
每位公民都要依法防疫,
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
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
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
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不触碰法律红线!
下面一起看看真实发生的案例,
敲响警钟。
警示一
近期,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居民黄某(女,33岁)、沙井街道居民时某某(女,42岁),在接到需要居家隔离的通知后,未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违规到公共场所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给辖区居民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现黄某、时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警示二
2022年10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金山区发生一起疫情传播事件,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经查,胡某某(男,47岁)近日携妻儿曾至外省市,返沪后接到疾控部门电话得知自己是密接人员后,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擅自外出,且未及时告知妻儿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有关人员及场所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金山警方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
警示三
2022年10月24日,福建尤溪发现一名外市抵尤的无症状感染者,在开展流调过程中,该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防疫工作负面影响,目前,该人员已被立案查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有关规定,
如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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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健康无锡 邵阳发布 邵阳新闻网 宝安日报 肇庆疾控
编 辑:梁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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