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1日讯(记者 薛喜博 ) 鉴于日照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10月27日,日照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除保障对象死亡自然减员外,暂缓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发挥阳光救助“掌上办”微信小程序快捷便利优点,由民政协理员直接将困难群众申请通过手机传送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受理平台,确保疫情封控期间不影响群众救助申请。
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在24小时内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的救助限额,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适当上浮;对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助标准可在现行政策区间内就高确定;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通知》强调,要全面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和关爱帮扶工作,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精准摸排封控区、管控区内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情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落实照料护理责任,确保受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和照护。进一步整合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资源,积极动员参与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等帮扶工作,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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