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11月1日起 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

 

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威海山多林密,多数景区位于林区内,进入林区参观旅游人员数量庞大,加上多年的封山育林,林内枯枝落叶大量积累,导致林下可燃物持续增多,给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巨大隐患。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保护来之不易的森林资源,市林业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拟定了《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通告》共十二条,明确了禁火时间和区域、禁火各种行为、各类行为人应当遵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威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德纯:“从今天起通告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希望大家严格执行《通告》要求,进入林区不要携带火种,尤其是严禁在野外吸烟,下一步,我们也将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真正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


来源:威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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