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看似轻微,实则违法。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近,杨浦交警加大了对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看到机动车左转信号灯绿了,想着可以跟着转弯绿灯一起过街,谁知违反了交通法规……”近日,市民李某在黄兴路中山北二路路口无视红灯警示,自顾自地横穿马路,被杨浦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及时阻止,事后民警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口头教育和相应处罚。

近年来,由于乱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2021年4月24日,市民朱某在松花江路包头南路路口横穿马路,被非机动车道上迎面驶来的一辆电瓶车撞倒,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遵守交通规则关乎文明素养,更关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纠正“横穿马路”的陋习,虽然有赖于交警的执法力度,但更有赖于广大行人的守法意识。只有每个行人都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顽疾才能得到根治。
文字/图片:陈涛
编辑:张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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