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年第8号)
高青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侯爱霞
身份证号:370321197012200661
身份信息:女, 1970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366号新都花苑2号楼1单元402。
未履行金额:16303.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拘传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给予举报人1600.00元奖励,协助法院执行到位的再给予举报人标的1%的奖励。
案件基本信息:被执行人侯爱霞与赵立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侯爱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我院发出财产申报令后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拒不报告财产,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日期:自发布之日起至案件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电话:0533-6952281
联系人:张法官
高青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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