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门诊共济新政实施首日,跨区就医的市民为新政点赞

       11月1日,佛山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和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新政策。“结算时发现门诊的报销额度提高了!”新政实施首日,市民元先生真切感受到了新政为参保人员带来的利好。

  当日凌晨,元先生的母亲因腹泻自行来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就医。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元先生代母亲完成了门诊选点并支付医疗费用。在结算单打印完成后,他惊讶地发现,实际支付时“个人自付”的金额变少了。

  “总费用81.63元,基金支付32.61元,个人支付只需要49.02元,相当于医保报销了40%。”元先生说,作为住在南海区来禅城区就医的参保人,以往他与家人跨区就医时并不能享受门诊待遇,医疗费基本上都是自付。

  门诊共济新政实施后,参保人在全市范围内选定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再限定只在参保区内享受待遇。10月31日晚,为了确保这一新政策顺利落地实施,佛山市医保局及五区分局负责人连夜赶往五区医院进行督战,实地查看新政实施后医院结算系统是否切换平稳,门诊选点是否顺利。督战过程中,市医保局局长林剑伟向元先生详细普及了门诊共济保障新政策。

  11月1日,记者走访禅城区多间医疗机构,不少市民在院内导诊台咨询门诊选点具体操作步骤,“如何进行普通门诊选点”成为市民关注的问题。为了解答市民疑惑,不少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堂的电子显示屏上展示了门诊选点的步骤,同时在收费处及导诊台处指引市民进行线下选点。

  据统计,截至11月1日下午3时20分,全市已完成普通门诊选点105.7万人。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原则上,参保人只需“在挂号前完成选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若没有看病的需要,定点医院可先选,也可以在看病时再选,但是参保人提前完成选点,可以有效降低在医院就诊时排队等候的时间。尤其是家中的老人和孩子,建议替他们提前完成选点。

文丨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  

编辑丨周师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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