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教师网课后意外离世,官方通报:针对网传其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三中历史教师刘某某在上网课后被发现在家中去世,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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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11月2日下午,据新郑发布,新郑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经公安机关调查反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针对网传刘老师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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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凌晨,一位微博名为“小小沼泽酱”网友在微博发文称,她的妈妈是河南新郑市某中学的一名历史教师,10月28日晚上,当时母亲一人在家,当晚8时到9时,母亲上了一节网课,在这之中直播间遭到入侵,母亲情绪激动落泪退出了直播课堂,学生们以为老师被气走了,纷纷留言安慰但没获得回应。

“小小沼泽酱”称,2天后,再次收到有关母亲的消息时,却得知母亲已经离世。母亲的死亡证明上记载为“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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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沼泽酱在微博中称,发现28日母亲上网课时曾遭遇过网暴,并称10月中旬受疫情影响,新郑市所有高中改为线上直播上课,“也正是这个时候,逼死我妈妈的网络暴力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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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网课爆破”可能构成犯罪

据媒体报道,有不少学生在上网课过程中都遭遇了类似的“网课入侵”,其“入侵”内容多样、人数众多,从开麦说话、播放歌曲、刷屏霸屏,到直播淫秽视频、辱骂师生。

据悉,这种入侵网课的行为在互联网上被称作“网课爆破”。

据封面新闻,在多个社交平台都有类似“网课爆破”“会议爆破”的信息。相关人员通过网络邀约、组织,去侵入学校网课、公司会议等正常直播活动,大肆破坏后在网上分享“战果”。

据山东商报,山东齐鼎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律师刘效宇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秩序依法受到保护,任何肆意干涉他人网络空间秩序的行为,均依法受到法律约束,而在网络空间中传播淫秽物品、暴恐内容或者其他违法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刑法》规定,其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其他犯罪。

据大象新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黑客入侵网课直播间、扰乱网课秩序涉嫌刑事犯罪,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的侵权责任。 

根据《刑法》相关解释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处以刑罚。而“网络空间”属于“公共场所”,在网络空间侮辱老师,扰乱教学秩序,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则网课入侵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网课入侵者还将构成侮辱罪,在网络公共环境中,擅自加入课堂,公然侮辱老师,已经构成“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其行为依然违法,仍可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入侵网课扰乱公共秩序,公然侮辱老师,已经侵犯其人格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付建表示,老师和学生应当妥善保存课堂会议号以及密码,避免泄漏被恶意入侵,若遭遇网络入侵,应当及时结束课堂,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追踪到不法分子。对于遭受的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不法分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编辑|孙志成 盖源源

校对|段炼

封面图片来源:微博@小小沼泽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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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封面新闻、山东商报、大象新闻、@新郑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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