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起波折的纠纷只为解决这条“坎坷”的路!

近日,在村组干部、人民陪审员的大力配合下,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迤车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相邻道路通行纠纷案,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家住会泽县迤车镇某村的刘某与金某、冯某系村邻,数年前因道路通行产生纠纷,刘某与金某等几家人联合重新修了一条通行道路,在修路的过程中挖断了刘某家之前通往河边菜园的一条小路,双方产生纠纷。该纠纷经村委会数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案件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村组干部第一时间到纠纷现场查勘。刘某认为是金某和冯某挖断了小路,要求二人恢复道路畅通。金某和冯某则辩称是刘某堵路在先,导致他们几家人没有道路通行,才会挖断现在争议的小路,他们两家人并无过错。

经过现场查勘,该纠纷道路位于村民刘某某家地中间,刘某某告诉案件承办法官,地里面原本没有路,后面为方便通行才走出来一条小路,刘某某不同意刘某家继续从他家地里行走。刘某则说,地中间一直存在一条古路,他家几十年一直从该条路上通行。案情一时扑朔迷离。

现场勘验完毕后,案件承办法官在现场进行沟通调解,要求各村邻互谅互让,最大限度给予对方通行便利。但双方积怨较深,争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

10月24日,案件承办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在长达数小时的释法析理等工作下,最终刘某同意拿出800元工时费给金某和冯某,金某和冯某在一个星期内把道路恢复畅通。但10月25日,承办法官又接到刘某的电话,金某与冯某并没有在之前约定的地点恢复道路,而是在另外一个地方新开挖一条小路。

得知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立即电话向金某了解情况,金某告知因为之前的路在刘某某家地里,现在刘某某家不让恢复,他们只能从刘某某家地与金某家地的交界处修一条小路,连接到刘某家地界供刘某家通行,虽然绕了10多步路,但可以满足刘某家的通行。案件承办法官遂告知其停止修路,待法官到现场查勘后商讨。

案件承办法官到达现场后,双方对修路事宜争执不下。刘某某坚持认为他家地里之前没有路,而且自己现在打算在这块地里建盖房屋,坚决不同意在此处恢复小路。刘某则坚持那里一直有一条小路。金某与冯某在另外一处修的小路已基本成形,经案件承办法官现场查勘,该道路能够满足刘某家通行,仅仅是多绕了几步路,但刘某坚决不同意。

眼见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案件承办法官电话邀请村委会总支书记及调解员到场参与调解。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村委会干部及承办法官当即在现场为双方划定了界线,并用空心砖做好标记。

所有事情均处理完毕后,刘某又对800元钱提出异议,认为没有在原来的道路上恢复通行,800元钱就不应该由他来出。经过沟通后,刘某坚持自己的意见,法官决定先让金某、冯某等人签字确认,让刘某再考虑一下。就在一行人走到公路上时,刘某又小跑追来,表示同意并签字确认。

承办法官一行还没有回到法庭,又接到刘某的电话,原来在法官一行离开后,金某等人以为刘某仍不同意支付800元钱,遂又将刚修好的道路堵上。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金某,告知其刘某已经签字确认,并通知第二天早上到法庭办理相关事宜,金某等人才表示同意把路疏通。

这个案件虽然一波三折,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看到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通行问题得到解决,承办法官倍感欣慰。

在处理相邻纠纷等案件中,迤车法庭坚持调解优先,案件事了,经常联合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入户开展调解工作,只为真正实现案件事了,定分止争,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会泽县人民法院

作者 柳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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