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问暖栏目开通后,有很多网友反映开发区辉盛岚海小区的今冬供暖问题。网友孙先生说,从7月份统计供暖意向,小区业主对供暖需求比较强烈,2022年3月1日交房的业主单栋楼宇供暖比例高,但是开发商烟台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3月1日交房的跟9月30日交房的共用一个换热站,却分批交房,原本的供暖比例够了30%,合并计算后比例就不够了。
网友李女士反映,开发区辉盛岚海小区有两套供暖系统,1至9号楼+11号楼的低区跟中区都达到了供暖比例,且10月8日~10月21日达到供暖比例的所有业主均将供暖费交给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永升银盛泰烟台分公司,物业承诺10月21日地产去热力公司缴费,至今没有跟业达热电集团完成对公账户转账,不知道哪天能充水试压。
对此,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辉盛岚海供暖问题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烟台泰博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辉盛岚海小区1-21#楼项目。根据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项目具体楼座分布情况,小区换热站一共设置5套系统,分别为:1-9#、11#楼的低区、中区系统;10#、12-21#楼的低区、中区系统;1-21#楼高区系统。
经了解,烟台泰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实际交房过程中,将1-4#、6#-8#、11#、14#、15#、17-20#楼作为一期,于2022年3月初交付使用,剩余楼座作为二期于2022年9月交付使用。
2020年9月小区一二级网已全部施工完成。小区单体楼座内单元立管及户内供热设施为泰博房地产施工范围,第一批交房的1#-4#、6#-8#、11#、14#、15#、17#-20#楼于2022年1月15日完成了验收并出具合格证;第二批交房的5#、9#、10#、12#、13#、16#于2022年9月28日完成了验收并出具合格证。
目前存在的问题焦点有两个。首先小区配套换热站于2022年7月份完成站内管道及设备的安装并组织了竣工验收,10月针对换热站进行综合验收时热力公司提出,由地产方负责的进站电缆未到位,并做出书面承诺于10月1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期间热力公司多次就进站电缆问题与开发单位沟通,均答复尽快解决,截至2022年11月1日进站电缆仍未到位,导致换热站无法正常运行。另外,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及《烟台经济技术研发区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发区新建住宅小区按照用热率最低要求达到两个30%条件可以协议供热,即:(1)新启运换热站各供热机组(高、中、低区)用热率达到入网户数的30%;(2)单体楼单元各供热区域(高、中、低区)用热率达到30%。该统计户数是按照整体设计时系统所涵盖的楼座总户数作为统计基数,并不以开发商分期交房的楼座总户数作为统计基数。
7月以来,针对辉盛岚海小区的预计用热率统计工作热力公司一直积极与辉盛岚海地产及物业进行对接,先后5次更新了供热比例统计情况,根据物业反馈的统计信息,目前辉盛岚海的5套系统中仅有1-9#、11#楼的低区、中区2套系统满足开发区供暖最低系统比例30%的要求,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剩余3套系统均未达到比例要求。
截至10月24日,1-9#、11#楼的低区、中区2套系统的缴费户数达到系统比例的30%,分别为33%、39%;10#、12-21#楼的低区、中区系统及1-21#楼高区系统实际缴费户数均未达到系统比例的30%,分别为20%、22%、29%。目前辉盛岚海物业还在对不满足比例的系统进行采暖费收缴工作。
因换热站进站电缆问题迟迟未解决,换热站不具备正常启运条件,故热力公司无法办理资产移交及入网合同签订等后续手续,导致物业代收的采暖费用目前还不能统一移交至热力公司处。(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通讯员 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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