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

今天(11月3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最新通知

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2023年我省仍对普通高校招收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类别艺术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和组考院校具体负责实施。为做好我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包括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含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须先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号并完成普通高考文化课报 名后,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和要求与普通高考其他类别要求相同(具体要求见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8日-10日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gkbm.hbea.edu.cn),完成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关类别和专业。

参加我省2023年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须采集虹膜信息,用于考生在参加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时进行个人身份比对。

11月18日,各市(州)向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报送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

(二)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各专业允许考生兼报,即考生可在四大类别中选择兼报,也可在同类别各专业中选择兼报。

(三)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与文化课统考报名同时完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于2022年11月29日-12月3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湖北省2023年美术学、设计学类全省统考准考证》。

(四)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在相关组考院校完成。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上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安排如下: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具体考试要求见各组考院校网站公布的报考须知。


艺术类各专业考试安排

湖北省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的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考生面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各专业类别统考具体内容和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组织与安排

(一)大纲制定。《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编写,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

(二)命题。各类别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务组织与评分。美术学、设计学类的考务组织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设在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门市、荆州市和黄冈市。宜昌市、襄阳市、荆门市、荆州市和黄冈市及其辖区内考生在本地区参加考试,其他市州考生均在武汉市参加考试。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纺织大学负责实施。各组考院校负责制订考务细则、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2023年我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将继续采用虹膜生物识别与检测技术,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识别。考生到考点参加考试时,需配合考点检测虹膜信息,各有关考点应尽早做好虹膜检测的准备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设备和人员,保证虹膜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评委选聘。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范围内聘请,分类别分专业建立评委库。考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组考院校根据《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管理办法》在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并对评委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考试巡视。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组考院校派出巡视员,监督检查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等情况,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工作要求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指定专人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资格审查、电子照相、虹膜采集等关口,杜绝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翻拍照片和顶替照相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按普通高考报名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本地区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信息一经上报,不再接受更改和增补。

(四)涉及组考的地区和高校,要按照普通高考的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范考点、考场的设置与管理,所有考场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严格按规定选聘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评委,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

(五)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时,将与报名确认时采集的虹膜信息进行比对,发现有代考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考生加强诚信教育。

(六)要进一步加强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细化完善艺术专业统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成绩公布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上网查询本人成绩。美术学、设计学类成绩公布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的成绩公布时间为2023年1月中下旬。

2022年11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口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口试将于11月19日-20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遵守防疫规定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及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因考生不遵守防疫规定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落实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口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
 

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来(返)我省前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三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州)防疫政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合理安排出行

考前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抵达考点所在地后,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因疫情防控政策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考前3天联系考点学校提交退费申请(考点咨询电话附后)。
 

四、接受健康检查

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状况承诺书》、“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
 

五、配合应急处置

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状况,须由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天,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
 

六、有序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时,领取1片消毒湿巾。入座后,考生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自行对键盘、鼠标和耳麦等设备消毒。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查外(含候考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迅速有序离场,不得聚集喧哗和逗留。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考生考前7天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

1.2022年11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口试健康情况状况承诺书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口试考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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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郭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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