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四)【2022.11.03】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22时起,对沙坪坝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歌乐山街道全域;

(二)山洞街道全域;

(三)小龙坎街道:新村路82-90(双号)门面及超市,新村路35号除超市和药房外的门面,小龙坎石小路56号隆鑫天雨方除5栋外区域;

(四)覃家岗街道:万科金色悦城2期除2栋外区域,童话里D区除2栋外其他区域;

(五)丰文街道:学府悦园E组团除10栋外区域及沿街门面,学府悦园C1C2F组团及沿街门面,学府悦园D组团沿街门面,沙坪坝区丰文街道博雅路1号,沙坪坝区丰文街道东盛路98号,沙坪坝区丰文街道博雅路3号,沙坪坝区丰文街道崇贤路1号;

(六)新桥街道:上桥东风新2村上佳双子鑫座B栋及AB栋临街门面,上桥新街124-126号。

二、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二)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四)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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