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办“政府开放日”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璐璐

11月3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办以“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助推经济稳进提质”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网上公开报名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走进市发展改革委,介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成效,对市民关心的价格管理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与各位代表展开了深入交流。




天然气、自来水、供热、教育、物业、停车服务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是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和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就新的《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城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进行了解读。

新环境新变化,新《条例》应运而生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重大民生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科副科长赵德仓介绍说,物业服务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它的服务对象是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及共有设施设备,物业服务应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所以在制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始终将民生作为制定管理办法的立足点、出发点、落脚点。新《条例》内容中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新《条例》规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经双方同意可参照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

科学化、差别化制定停车服务费

随着我市城区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停车难”现象日益突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过多次调研并参考周边地市做法,通过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科学化、差异化修订完善了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政策。

2021年8月,我市3216个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投入使用,停车费收费标准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进行差别化收费。成本调查监审科负责人王照科介绍,为加快补齐我市停车服务短板,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推行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政策和服务费减免政策。

从今年6月开始,曹州牡丹园停车场停车服务费(牡丹花会期间按另行规定执行)实行计时(包月)收费。车辆进入停车场1小时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悬挂新能源绿牌照车辆停车2小时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等。在降低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上,曹州牡丹园停车场、市民文化中心地下停车场车辆超出免费停车时长后开始计费,小型车辆每小时降为2元/辆。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杨胜表示,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会后将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认真研究梳理,举一反三,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作为今后制定政策和部署工作的重要参考,促进发改部门的创造性工作开展。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完善相关管理领域政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帮助群众答疑解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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